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红古区开展河洪道管理月评比制度 倒逼河长制工作责任落实
来源:甘肃省水利网
发布时间:2018-04-12
浏览次数:
51.8K
本站讯
为深入推进河长制工作开展,切实推动河湖管理保护责任落实,凸显河长制成效。红古区制定下发了《关于在全区河洪道实行月评比活动的通知》,对大通河、湟水河及全区48条洪道开展月评比活动,倒逼河湖管理保护责任落实。
根据《红古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督导检查制度(试行)》规定,由区河长办牵头,区水务局、环保局、住建局配合,于每月25日前分别对八个镇(街)的河洪道按照“好”、“较好”、“一般”、“较差”、“差”五个等次进行考评,考评结果报区级河长审核后,向全区通报。同时,红古区河长办分别在平安镇、花庄镇、红古镇、海石地区、窑街地区人口密集场所制作了五块大型公示牌,定期向社会公示各镇(街)及区直有关部门河长制工作评比结果,接受社会监督,并将月评比结果纳入本年度各责任河长的考核,有力推动了河长制各项任务的落实,形成了主要领导总调度、分管领导亲自抓、各级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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